依照同一年內(1/1~12/31)的「居住天數/居留天數」
| 居住/居留 天數 | 境內有戶籍 | 境內無戶籍 |
| 1天 ≤ 天數 < 31天 | 居住者1 | 非居住者 |
| 31天 ≤ 天數 | 居住者 | 非居住者 |
| 183天 ≤ 天數 | 居住者 | 居住者 |
- 須符合「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境內」,應衡酌個人之家庭與社會關係、政治文化及其他活動參與情形、職業、營業所在地、管理財產所在地等因素,參考下列原則綜合認定:
(1)享有全民健康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等社會福利。
(2)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。
(3)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事業、執行業務、管理財產、受僱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。
(4)其他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足資認定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。 ↩︎

